餐厅餐位费叫停后变身茶位费?定卡座要收 20 元茶位费

不少消费者在饭店消费时,结算单上会显示茶水费、米饭费等各种费用。事实上,新修订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去年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餐厅不得设最低消费,也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餐位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如今新规已实施一年多,仍有部分商家收取相关费用,不少市民也表示,在外吃饭被收茶位费很常见。

△近日,长沙韶山南路,王先生在 " 爷爷的土钵菜 " 吃饭后的菜单上不仅收了茶水费,米饭也收了 32 元。图 / 记者杨旭

11 月 9 日,市民王先生来到位于韶山南路 " 爷爷的土钵菜 " 消费,订位子时,店员告诉他:" 定卡座要收 20 元茶位费,定包厢要收 28 元茶位费。" 王先生花费 40 元预订了两个卡座。结账时,王先生发现,菜单上的米饭是按人头算的,两桌人吃饭,米饭共花费 32 元。" 但米饭是每桌一桶,也没有问我们需不需要米饭,有几人需要米饭。" 王先生纳闷了。

对此," 爷爷的土钵菜 " 店相关负责人表示,2 元一人的米饭费用,是米饭和餐具一起的," 我们餐具没有另外收钱。" 至于定卡座 20 元,定包厢 28 元的茶位费,负责人解释," 包厢和卡座我们是有限的,没有这些控制的话,就没有位置了。"

事实上,商家收取茶水费、茶位费的情况还挺普遍。记者在大众点评上随机查看网友晒出的菜单,不少饭店存在收茶水费、米饭费的情况。如一名网友 8 月 19 日在何氏排骨消费,被收取 3 位 " 茶水 + 米饭 ",共计 6 元。网友 11 月 11 日在 " 幸福人人家 " 消费,被收取 " 茶水 + 米饭 "2 元。" 茶水 + 米饭 " 已然成为标配,经常被 " 捆绑 " 在一起,进入账单结算。

事实上,去年湖南发布新修订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强化了餐饮经营行为的规范,第三十六条规定:"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餐具。"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负责人刘学如介绍,根据《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餐位费是有禁止条款的,是明确不允许收取的。对于茶水费、米饭费等收费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对消费者尽到告知义务。至于餐具费," 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餐具。"" 明文禁止的收费项目,不得向消费者收取。没有列入禁止项目的,在消费者消费前必须尽到告知义务。如果商家事先没有告知,消费者可以拒绝付款。" 刘学如表示。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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