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62件284瓶,货值69000余元的假冒劣质白酒,被凤冈县公安局联合凤冈县城管局集中销毁。
2017年9月16日,凤冈县公安局接到汪某 报案称,自己在凤冈县城一副食店老板曾某处预订共计699440元的白酒,第一批40箱酒交付后,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发现可能是假酒,随即向凤冈县公安局报案。
接到警情后,凤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即进行立案侦察,于9月30日在副食店对涉嫌销售假酒的的曾某抓获。到案后,曾某如实交待了自己销售假冒劣质白酒的犯罪事实,并全部退还了汪某支付的钱款。2018年6月,经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理,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并处罚金。
销毁过程中,工作人员将62件假酒统一运送至销毁地,在公安、城管等相关人员的鉴证下,采用挖掘机砸压填埋的方式集中销毁。
据介绍,近年来,凤冈县公安局联合烟草专局、市管局等单位对我县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共计查处案件10余件,查获假烟1000余条,非法经营烟叶50余吨,假酒60余件,共计案值近三百万元。(遵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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