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代购走私商品 女子诈骗被判刑

摄/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讯(记者 朱健勇) 女子谎称“海关有人”,可代购“低价高质量”走私商品,连骗3人4万余元。今天上午,该案在通州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以诈骗罪判处席某1年2个月有期徒刑,席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8月至2018年2月间,席某在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安某暂住地,分别以低价购买黄金、儿童鞋、海关走私的“苹果”牌IphoneX手机、代购进口面膜、以自己被派出所抓获需缴纳钱款、孩子打架治病为由骗取安某人民币23180元。

在办案机关调查时,席某称自己根本不认识海关的同学,“说办事的熟人都是瞎编的,为的就是骗些钱花。”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月至7月间,席某在北京市通州区某村刘某暂住地,以婆婆生病住院,办理汽车租赁、滴滴从业资格证及帮助刘某妻子办理社保、社保存档为由,骗取刘某1.11万元。2018年6月席某又在北京市通州区陈某暂住地,谎称可以低价购进黄金,骗取陈某4500元。

2018年8月20日,席某自动到派出所接受审查,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现已赔偿三名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

今天在法庭上,席某流着泪当庭表示认罪,“家里有三个孩子,以后肯定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了”。

法院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席某1年2个月有期徒刑,席某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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