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漂流瓶”岂能成“色情瓶”

近日,有人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反映,通过微信的“漂流瓶”功能,捡到的“漂流瓶”中,暗藏着一些色情信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漂流瓶”功能,传播色情内容,非法收取费用,已形成一条灰色产业链。(11月27日《中国青年报》)

对上述“漂流瓶”里的色情信息,大可一笑而过,如果真是上心就可能会误入歧途。以最典型的“扫码加看片群”为例,需打赏一定费用才可观看。同时,这些微信群“生命力”并不强,通常一两天就会被举报而被封群,而“群秘”经常会在群里发二维码,提醒大家“转移战场”。由此可见,这些微信“漂流瓶”已然成为色情通道。

微信“漂流瓶”成“色情瓶”,与不法分子的目无法纪不无关系,为了牟利不择手段,而且极善于逃脱监管与打击;同时,与参与者的防范意识差也有关,一些人面对色情信息禁不住诱惑,殊不知一旦沉迷于此,不仅会消磨自己的意志,也可能误入圈套,比如,坠入赌博陷阱等等。所以,对微信“漂流瓶”存在的问题须给予重视并整治。

首先,应创新监管并加大打击力度。一些不法分子多是利用“漂流瓶”等方式招揽陌生人,并向这些陌生人传播、贩卖淫秽视频和图片进行牟利。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微信“漂流瓶”运营方,还是网监部门,以及公安机关应形成合力,对发布色情、低俗等违规内容的,不仅要及时封停处理,而且也须依法斩断背后产业链。

其次,从事“扔漂流瓶”兼职者须增强法律意识。比如,有中介公司定期在一些网站上发布“免费兼职”信息,招收“广告宣传员”,每天晚上利用手机在微信“漂流瓶”上“扔瓶子”发广告,其中有的应聘者为在校大学生。因此,对于求职者而言,兼职虽可,但也须认清其是否合法,切勿沦为违法犯罪的“帮凶”。同样,相关部门的普法宣传很有必要。

再者,个人应加强防范。比如,在发现微信“漂流瓶”中存在色情信息的,一方面不要盲从盲信,谨防其中的陷阱;另一方面对于此类信息,一经发现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网信办违法网站举报平台等举报,切莫纵容这些不法信息的泛滥。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而言,更须防范“色情瓶”所带来的危害性。

诚如有律师直言,较之于以前犯罪嫌疑人通过贩卖、传播淫秽影碟、录像带等物品牟利,利用互联网进行淫秽信息的传播更便捷、更隐蔽,并且是裂变式的传播,速度更快,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性也更大。这也就更需要,应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通过多部门合力而为,以及广大网民的协同给力,来共同祛除网络世界中的色情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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