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新闻网讯(记者 张超)
违法停车阻碍交通,他本应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但这名该男子不但没有意识到错误,还在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11月23日晚,王某某驾驶陕CS****号牌小型汽车在渭滨辖区就餐。就餐期间,他并没有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上,而是随便一停就急匆匆赶赴饭局。随后,他违法停车的行为被执勤交警发现,下发了《违法停车告知单》,对他依法予以处罚。
吃完饭后,他看到了《违法停车告知单》,王某某情绪激动,非常气愤,便在朋友圈中先后发布了两条辱骂执勤交警的帖子,在2471位联系人中立即传播扩散,收到了1人点赞,4人回帖。
接案后,宝鸡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案件侦查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取证。审查期间,王某某也承认了自己辱骂民警的事实。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王某某受到依法行政拘留5天,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不能将其作为发泄情绪的工具,在网上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每个人都应自觉守法,对辱骂他人、寻衅滋事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法律必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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