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装甲火箭炮”开上路,你怕不怕?

要说车辆超载超高,容易导致翻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那拉载钢筋的车辆载货超长就更吓人了。

11月1日,在忻城县欧洞乡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运输钢筋的大中型拖拉机与一辆大货车迎面相撞,造成大货车驾驶员死亡。

当时那辆拖拉机车前两边各有两捆长处车厢几米的钢筋,与大货车发生碰撞时,左侧的钢筋就深深的“钉”进货车的驾驶舱里,酿成惨剧......

但是这样血的教训还是没有教会一些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依旧我行我素,随意装载超高超长货物上路行驶,结果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11月22日下午,忻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忻城县环城路定良路口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拉载着钢筋的大型拖拉机从马泗乡方向往卡口驶来。

这辆拖拉机在距离卡口约30米处就突然减速,接着就停了下来。为预防驾驶人害怕被查,不顾后果的强行掉头逃跑,民警立即向该车跑去,将该车拦截下来。

经检查,该车牌号为湘07-M17**的大型拖拉机驾驶员系张某,车上装载着4捆很长的钢筋,车头使用铁管加装了抬钢筋的支架,钢筋超出车头约3米,超出车尾约4米。

张某称,他是帮老板从柳州拉钢筋回忻城的,一路下来“畅通无阻”,谁知就要到“家门口”时却遇到交警设卡检查,当时条件反应的减速并将车停了下来,刚出现逃跑的念头就被民警给拦下了。

民警在了解情况后,询问张某是否有超载。张某直接承认有超载,但是就是超了一点,也没能提供磅单。民警将车辆过磅,根据磅单上的数据显示,该车辆实载2880KG,而核载才1000KG,超载率达188%。

面对磅单上的数据,张某却沉默了下来。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说明了超重、加装以及超长超高的危害。

民警将该车暂扣到违法停车场内,要求张某次日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将钢筋进行转运。

23日下午,张某到达忻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室进行处理。因张某实施驾驶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10%以上,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忻城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张某罚款2350元,驾驶证记7分的处罚。

农用车为了在坑洼不平的道路上保持稳定,其车身一般都被设计的比较大,重心也偏高,在急转弯时容易侧翻。如果运输货物时超高超长超载行驶,车辆磨损大,车况不良,易导致农用车发生车祸的几率也随之增加,造成的后果也往往比较严重。

钢材的装载直接影响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在装载钢材之前,在货厢底部垫一层草或者是垫上木头以增加摩擦力。一定要做好防滑捆扎工作,防止在行车过程中钢材掉下来,要是没有经过捆绑就直接上路,这样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

在装车的过程中,严禁超长、超宽、超高装载。超长装载对后车影响很大,造成后车无法识辨前车灯光等,超宽装载同样对同行车辆威胁很大,超高装载使得整个车辆重心变高,转弯发生侧翻的几率变大。

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不要为了利益而忽视安全,更不要存有侥幸心理,以免得不偿失。

图文来源:忻城大队熊权

丨生命,不是为了只送一次外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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