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好的开着车,怎么就碰伤人了?”——谨防“碰瓷”敲诈案,切勿私了

10月20日下午,骆先生驾驶汽车在桐乡市崇福镇崇新线姚匠大桥北桥头,由于桥的北面桥头正在修路只有一个车道可通行,当时他看到有两名男子站在桥上,有一辆摩托车停在两名男子的旁边。

当骆先生经过那两名男子时,听到“咔嚓”一声,但没多想继续往前开。后来,骆先生发现车子副驾驶的反光镜被折叠了,就把车速降了下来。此时他看到当时站在桥上的其中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从后面追了上来,该男子说骆先生刚刚开车时碰伤了他的右手手臂,这件事情是想公了还是私了。

骆先生想到自己车子的反光镜的确是被折叠了,以为是不小心碰伤了该男子,再加上骆先生赶时间,便说这事情私了便好。骆先生打算给该男子200元,但该男子却和骆先生说道,现在去医院看个病至少要1000元。骆先生与该男子讨价还价之后,赔了500元。骆先生带的现金只有400元,剩下的100元便支付宝转账给了男子。

后来,骆先生越想越不对,自己是正常驾驶的,怎么就碰伤了人呢?那两个人应该是碰瓷的!想到这,骆先生便报了警,当他在返回出事地点时,又在桥上看到那两名男子,但是那两名男子在看到骆先生的车子和警车时,仓皇逃走。

民警在接到骆先生报警后,根据视频监控和支付宝转账记录,迅速锁定了那两名男子,在11月30日海宁某出租房中抓获。

经案件串并,

确定前期报案的两起“碰瓷”案件

也是该两名男子所为。

现该两名男子以诈骗罪被处以刑事拘留。

审核:姚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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