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12 月 3 日,湘西凤凰县沱江镇发生一起故意伤害他人的治安案件,违法嫌疑人江某和唐某将环卫工人刘某打伤。
△图源自视觉中国
接到群众报警后,凤凰县公安局立即指派巡特警大队和沱江派出所迅速展开相关工作。经调查 : 当天在沱江镇万寿宫路段,违法嫌疑人江某 ( 女,52 岁,凤凰县木江坪人 ) 和唐某 ( 男,50 岁,凤凰县木江坪人 ) ,因所养宠物狗乱排便被负责该路段的环卫工人刘某驱逐而产生口角,继而江某和唐某两人打伤刘某。
2018 年 12 月 4 日,江某、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违法行为,凤凰县公安局依法对江某、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 500 元罚款;行政拘留七日,并处 300 元罚款的处罚。
潇湘晨报记者 宋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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