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报道“浙江乐清一男孩失联5天,家人悬赏50万求线索”一事引发关注。
网友在朋友圈转发寻找。
今日(5日)凌晨2:30,浙江省乐清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乐清公安 通报称,乐清失踪男孩黄某已于12月4日22时48分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
据通报,11月30日19时13分,乐清市公安局接市民陈女士报警求助称:其儿子黄某于30日下午在城东街道某小学放学回家途中失联。接报后,温州、乐清两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以最高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投入大量警力,调用一切资源,全方位开展查找工作。期间,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纷纷出人出力,积极投入查找工作。
乐清公安最新发布:系母亲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策划制造虚假警情,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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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找回后爸爸首度发声:我们也确实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过最后一定会给大家一个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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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1点40分,这几天一直在朋友圈发寻人启事找儿子的孩子爸爸首度发声(他从昨天中午12:30分以后没再更新过),发布除了寻人启事外的第一条更新:“谢谢大家的关心,孩子已经找到了,谢谢自(志)愿者的无偿帮忙,最后的结果大家等官方消息,因为我们也确实不知道具体情况,不过最后一定会给大家一个答复的。”
随后,黄先生开始把这几天朋友圈的寻人启事一条条删除。
一位自称是妈妈朋友的女子说,她看到孩子信息后,发动了朋友亲戚参与寻找,甚至发动了国外的朋友,寻亲贴都打好了,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原本今天学校老师要带孩子去少年宫搞活动的,她女儿和小黄是同学。
小黄妈妈晕倒在医院的时候,她去看望过,整个人都在发抖,手机都拿不牢。
女子说:“听说事情和孩子妈妈有关?如果她真是这样,那就太狠了,真不敢相信她是假装的。”
之前孩子爸爸甚至一度精神承受不住,坐倒在地上,还是朋友给他扶回去的。“在我们朋友当中,他们两夫妻关系算是很好的。”女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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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舅舅今早从北京赶回乐清否认“舅舅藏孩子”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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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新闻:12月5日中午11时5分,记者了解到,黄政豪的小舅舅陈先生于今天上午从北京回到云岭村,对于坊间“舅舅把孩子藏起来”的说法,陈先生表示是“无稽之谈”。陈先生说,他自己有两兄弟,大哥还在北京。
11时10分,黄政豪的大伯出面接受记者采访,他否认了孩子被藏在云岭村老家,他说,孩子清晨4点多才从派出所被家人接走,样子看起来有点受到惊吓,现在跟爸爸在一起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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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是在这一家人很久不住的一个房子里找到小孩的,隔开几个房子就是孩子的爷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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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昨天晚上在孩子爸爸老家发现孩子的。据了解,当时警方已经用了很多办法,孩子爸爸报警后,警方马上调取监控,失踪地点方圆几十公里的监控都看了,但一个孩子怎么会走这么远?也没有其他可疑车辆发现。搜救也都搜遍了,河里也去打捞了,算是穷尽一切手段了。
警方开始调转调查方向,启动疑似命案机制,分析家庭各种关系,然后发现了孩子家属身上的疑点。询问孩子家人,但孩子妈妈等人一直没说。最后警方通过侦查手段等发现了孩子的踪迹。最终,孩子在乐清城东街道乡下这一家人很久不住的一个房子里被找到的。隔开几个房子,是孩子的爷爷家。
租住在振兴育才小区,今天凌晨两点多已经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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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全家连夜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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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温州日报:今天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乐清走失男孩黄政豪位于虹桥的家中,此时家中无人,据周边邻居介绍,之前黄政豪与他妈妈还有小女儿租住在这里,大概搬来两三个月,今天凌晨两点多搬走了。
黄政豪所居住的出租房
另有一位邻居说,昨天社会力量打捞队在河里尝试寻找孩子下落时,孩子的母亲却十分淡定,坐在一旁玩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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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假警者可能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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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男孩失联事件现已水落石出,根据公安机关调查系男孩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报假警既占用了宝贵的司法资源,扰乱了办案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也扰乱了社会秩序,可能导致真正需要救助人群失去及时获救的机会,并且因警方及社会各界的搜救造成不必要的高额支出。因此,除了对报假警者进行道德谴责外,其还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在刑法中也有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报假警者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如将虚假警情在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则可能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受到刑事制裁。在本案中如制造虚假警情者即为陈女士本人或陈女士明知系虚假消息仍向警方报案,则陈女士无疑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类似事件已屡见报端,如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值得深思,只有不断地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社会治理规则,才能让守法者心安,不法者付出应有代价,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让有限的公共救助资源真正用在刀刃上。
“孩子是纯洁的、无辜的。
家庭和社会都应该
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
营造良好的环境,
不要因为我们的任性伤害孩子,
更不能造谣、信谣、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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