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场舞一直是一项焦点民生问题,跳舞的叔叔阿姨们觉得,广场舞可以愉悦身心、强身健体,但周围的居民却时有投诉,说音乐声音太大,影响休息。
广场舞就这样变成了“扰民舞”,引发居民间的矛盾。跳舞的人越来越多,投诉的人数也随之增加。由于居民不清楚到底属于哪个部门管辖,经常有电话打到城管中队来。
虽然我国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履职责任。但作为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闵行区华漕镇城管中队并没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跨前一步主动作为,通过耐心的沟通和劝说,积极帮助化解矛盾。
为了给市民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让跳舞健身的市民和附近的居民可以和谐共处,华漕城管中队在巡查过程中特地留心关注了广场舞噪音扰民的问题。
一旦发现音量过大的现象,就会找组织者进行沟通,通过普法、劝导等方式帮助对方消除认知偏差。毕竟娱乐健身并不是绝对自由的,公德心和自律意识同样不可缺少,要顾及到他人的休息权利与感受。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执法队员的劝说,组织者一般都会同意将音量调轻,跳舞的叔叔阿姨们也表示能理解,愿意配合。
在执法队员的努力下,华漕镇广场舞的噪音扰民现象已经得到了很大缓解。
但也不乏一些固执己见,拒绝调低音量的人。在此,城管中队友情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有权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让生活更美好、让市民更幸福是城市管理的目的所在,华漕城管中队将一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提升精细化水平,以市民群众的真实需求为依据,供给与需求相匹配的的公共服务,理解不同群体的差异化,尽力所能及之事,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加安全、和谐、有序的城市环境。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