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躲避警察查车 鹤山一醉酒男子慌乱倒车致车损人伤

鹤山一男子张某醉酒驾车后发现前方警察查车,为逃避处罚,张某倒车欲逃逸时撞倒绿化带内交通标志牌,并导致路旁两名摩托车司机受伤。近日,鹤山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张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归案,经认定,张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张某向摩托车司机梁某赔偿了车辆维修费及医疗费合共11630元,并多次慰问两名被害人,取得梁某及刘某的谅解,同时还向鹤山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缴付了绿化赔偿费310元。

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酒后驾驶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醉酒后为逃避公安机关检查造成交通事故,可酌情从重处罚。但事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赔偿两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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