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明年1月1日起,调整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提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交易限制,并扩大商品清单范围。
据财政部关税司司长冯晋平介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调整包括:
将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调整至26000元,今后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相机调增;
将单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调整至5000元,并明确已经购买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关于商品清单调整,增加了葡萄汽酒、麦芽酿造的啤酒、健身器材等63个税目商品。调整后清单共1321个税目。
政策稳定 跨境电商进口猛增
由于政策连续稳定,跨境电商进口近年来发展较快。根据海关统计,2017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566亿元,同比增长75.5%。2018年1-10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672亿元,同比增长53.7%。
海关总署将发布新“26号公告”
据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司长王炜介绍,2016年,海关总署研究制定并对外发布了“26号公告”,明确了跨境电商海关监管措施。为配合最新监管安排,海关总署修改完善了“26号公告”,将于近日对外发布实施。
跨境电商发展预期稳定
商务部部长助理李成钢表示,跨境电商是新业态、新模式,对它的监管有不断完善的过程。就目前看,行业和消费者可以有一个相对长期的稳定预期。从长远来看,无论是出口还是进口,跨境电商都会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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