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名未成年人组“天地会”涉恶团伙 建 QQ 群不断拉人

12 月 20 日,由吉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涉恶团伙 " 天地会 " 龙某某、杨某等八名未成年被告人涉嫌抢劫、寻衅滋事罪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市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杨某于 2017 年建立了名为 " 天地会 " 的 QQ 群,不断拉人入群,逐渐形成了以龙某某为首要分子,杨某、石某等为重要成员的 " 天地会 " 恶势力集团,成员在 QQ 群内姓名备注前均有 " 天地会 " 字样。该集团通过抢劫、抢夺等非法方式获取钱财,供团伙成员使用,有时甚至还会将殴打被害人的视频上传至 QQ 群。

吉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龙某某、杨某等八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龙某某、石某、瞿某某、石某某好勇斗狠、无事生非,在公众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轻伤二级一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依法审判,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龙某某、杨某、石某等八人犯抢劫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八名被告人和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均表示对一审判决无异议不上诉。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通讯员麻岸芬 廖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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