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生养了三个子女,却无人愿意赡养自己,红花岗区74岁的毛大娘将不孝子女告上了法庭。近日,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了这起拖欠赡养费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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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红花岗区永乐镇的毛大娘今年74岁,与丈夫结婚后育有两子一女。去年3月,丈夫因病离世后,毛大娘既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三个子女拒绝承担赡养义务。为更好维护自己权益,今年5月,毛大娘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到红花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判决毛大娘的三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300元,大儿子秦某友、二儿子秦某两人一年轮换一次照顾毛大娘的生活起居。判决生效后,毛大娘的女儿按期履行了义务,但两个儿子一直拒绝履行,毛大娘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们联系了毛大娘的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的态度十分恶劣。”执行法官称,经他们多次劝说,对方仍表示不愿履行赡养义务。为此,法官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并让秦某友签下和解协议,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其家人代他向毛大娘当场支付了拖欠的赡养费,而二儿子秦某由于在浙江打工,也在法官的规劝下履行了赡养义务。(遵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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