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梓潼一村民花35000元娶的“媳妇”,跑了!

绵阳市梓潼县宝石乡某村的唐先生今年已快30岁了,因一直未婚,唐先生的婚事也成了父母的心头大事。

2010年7月,唐先生父母找到外嫁到本村的女子小琪(化名),希望她能帮着牵线找个外地儿媳妇。2010年7月26日,在小琪的牵线下,凉山州男子陈某和杨某(已判刑)、小英(已判刑)、吉某(已判刑)来到梓潼县宝石乡,谎称小英是陈某的妹妹,以将小英介绍给唐先生做媳妇为名,骗取了唐先生父母35000元彩礼钱。

2010年7月28日,陈某等人离开梓潼,小英继续留在唐先生家中。

2010年8月29日,小英在唐先生家中生活一个月后,以到场镇上充话费为借口,乘车逃离了梓潼。

小英“失联”后,唐先生和家人四处寻找未果,但却打听到同村另一名经陈某介绍的“媳妇”果果(另案处理)也在同一天“失联”。发现上当受骗后,唐先生和同村另一名村民向警方报案。

5人诈骗团伙被控制

警方介入调查后,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婚姻诈骗案件,并掌握了陈某、杨某等5人的犯罪事实。很快,杨某、小英等人先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据小英供述,她是凉山州人,案发前在西昌打工,2010年7月的一天,有朋友找到她称,外地有人要找媳妇,他们准备以把小英介绍给对方假结婚为幌子骗钱。2010年7月26日,小英和陈某等人来到绵阳梓潼县,由陈某等人以给付彩礼钱为由,从唐先生父母处骗取了35000元。但当她趁机跑回凉山州后,陈某等人也未给她分钱。

2013年11月10日,陈某也被警方抓获归案,因涉嫌诈骗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后来,陈某等人先后退还了唐先生和另外一名受害人各35000元。

2013年12月10日,陈某被取保候审。但在被取保候审期间,陈某拒不到案,后被梓潼县公安局网上追逃。2018年8月16日,凉山州警方在陈某家中将其抓获。

犯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

2018年8月,梓潼县检察院向梓潼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为他人介绍结婚对象并索要礼金然后逃跑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陈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脱逃长达四年多,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案发后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根据被告人陈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利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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