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胎三月送回老家休养 丈夫却与小十岁女子网恋并怀孕

在安徽合肥,费某和自己的婆婆死死的揪着一女子的头发,任凭女子陈某怎样求饶,两个人都不愿意松手。而费某的丈夫却站在一旁冷眼相看。

费某的丈夫宋某,29岁,是一家私企高管,今年四月底,将自己怀有5个月的妻子送回淮南修养,无聊之余,在社交软件上结识了小自己10岁的女孩陈某。认识没多久宋某就联系到陈某,接回了自己家,并发生了关系。宋某称只是一夜情而已。

而陈某并不觉得自己就是简单的一夜情。因为自己与宋某第一次约会后,两人就开始交往频繁,直到5月底,宋某向自己提出分手 。而此时陈某已经怀了宋某的孩子,为了劝说陈某把孩子打掉,宋某提出打完孩子继续和陈某交往。

在陈某提供的视频中,宋某说自己在陈某打完胎后还是男女朋友关系,并说自己要为陈某做营养套餐。打完胎后,宋某将陈某接到了自己家,想要她在这里住一星期,没想到一住就住了三个月,期间陈某在家中陈某看到了女人的物品,宋某只是解释是前女友的。

就在11月,陈某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的正是宋某的妻子。知道此事,陈某这才知道自己当了别人的小三,当天就与宋某的妻子见面。两人一见面,宋某妻子就一直怒骂陈某,叫陈某去死,陈某一时难以接受,当场割腕自杀。随即被宋某送往医院,并坚决提出要分手。

记者采访到宋某,宋某称自己不知道怎么说,一提分手陈某就扬言要跳楼。事后陈某多次找到宋某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每次都会遭遇到宋某妻子的人身攻击。

陈某告诉记者自己这番作为只是想找宋某给一个说法,并要求宋某一家对自己道歉。而宋某妻子已经谅解了丈夫,称陈某是自己的第三者,更不可能作出任何赔偿和道歉。这件事情到底谁对谁错呢?

相关法律人员说明,如果是宋某欺骗陈某,那就是男方存在过错,男方要对陈某应予赔偿。但是陈某知道宋某有家庭还和其交往,那双方就是自愿关系,不用进行赔偿。对于宋某的妻子对陈某的行为已经属于人生攻击,是违法行为,单这件事陈某可以先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很多东西就算是有理,也不能轻易动手,面对纠纷,大家要做到解决事情本质,而不是试图通过暴力来解决。这样对别人是一种人身伤害,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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