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5日16时35分许,徐某驾驶蒙K字号捷达牌轿车沿伊金霍洛街由西向东行驶至与达拉特路交叉路口时,有民警对过往的车辆例行检查,徐某硬着头皮慢慢听从民警的指挥,把车停到路边,接受检查。
民警在检查徐某驾驶证时,发现驾驶证黏贴照片的地方有些异常,随即从信息库调取了驾驶员徐某的信息,结果显示人口信息照片和驾驶证的照片大体一致,但细心的民警仔细辨认照片和本人,最终确定是两人不是一个人。而徐某还在不住的狡辩说照片他本人。徐某涉嫌使用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被民警被传唤到东胜公安交管大队执法服务中心接受调查。
经调查了解到,徐某曾在2010年1月在包头市公安局办理了驾驶证C1本,2018年7月因发生违章过多超12分,被东胜公安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扣留,现在驾驶证状态是超分停止使用。驾驶证被扣留了,徐某回到家,无意中发现自己的亲哥哥以前因以为丢失的驾驶证找到了,自己一阵窃喜,自己和哥哥张的挺像,两人相差一岁,平时连陌生人都不好辨别。于是自己想偷偷把自己的照片换在哥哥的驾驶证里,交警是不会发现的。自己就动了歪心思,把哥哥的驾驶证变成自己的驾驶证。
徐某涉嫌使用变造的驾驶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千元的处罚;收缴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记满12分,在车管所培训7日,考试通过了科一,才能继续领取使用驾驶证。而徐某不去经过培训考试获取驾驶证,而是自作聪明,使用变造的驾驶证,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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