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拖欠17名农民工16.8万元 西安莲湖法院为其追回

12月26日上午,西安莲湖区法院进行现场兑付。

51岁的张正安和他的农民工兄弟们终于拿到了血汗钱。

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我是打混凝土的,在工地上干活很累,但为了养家跟着这个包工头在西安的工地上干了六个多月,结果就付了30%再也要不来了。”今天(12月26日)上午,在西安莲湖法院兑付现场,51岁的张正安和他的农民工兄弟们终于拿到了血汗钱。

2015年,四川省南江县的包工头饶申铸承包了西安市锦园春晓花苑一期项目工程2号、3号楼盘的砼工工程,招用汉中勉县的17名农民工,并约定劳务工资按每小时12元至17元计算。

2015年12月30日工期结束后,经过双方结算,饶申铸应付17人劳务工资168567.50元。但饶申铸以劳务公司未支付款为由,拒绝支付。应17人的要求,饶出具了欠条。2016年3月,17名农民工以饶申铸未按期支付劳务费为由,诉至莲湖区法院。

张正安告诉记者,期间,他们还去过饶申铸的家里,但对方以各种理由不给支付。“刚开始还露面呢,后面我们连人都见不上了。”一怒之下,17人将包工头告上了法院。

经莲湖法院审理,在法官主持调解后作出民事调解书,上述17个案件,调解书确定饶申铸于2016年4月向17名原告支付涉案金额共计16万余元。饶申铸并未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同年5月,申请人刘俊成等17人向莲湖区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及时向被执行人饶申铸发出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限期自觉履行。但饶仍没有执行,又下落不明,联系中断。

2016年3月,17名农民工以饶申铸未按期支付劳务费为由,诉至莲湖区法院。

法院几经查找被执行人终于露面 欲启动房产拍卖程序

莲湖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在执行17件案件中,首先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一辆哈弗牌汽车的档案信息,但经多方查找均未发现该车行迹。依法网络查询后冻结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银行的全部银行账户,但是余额仅为数百元。此后又多次发起网络查询,但均未发现其银行存款。执行法官几经辗转,终于打听到被执行人下落,遂依法发出传票,传唤其到庭,但被执行人仍未露面。

执行法官通过线索,取得被执行人电话号码,数次与其通话,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压力,主动到庭并报告了财产状况。执行法官遂赶赴三原县预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三原县房产一套。因该房产暂不具备处置条件,致使房产评估、拍卖无法进行。执行法官不定时电话要求被执行人积极筹款还账。因被执行人履行能力问题,致使案件未能实际执行到位。

2018年,预查封房产具备房产登记条件后,法院第一时间启动对该房产的评估、拍卖工作。在对该房产进行司法拍卖过程中,执行法官仍未放弃对被执行人进行法律宣讲,督促其自觉履行还款义务。在法院的努力下,被执行人眼见法院要动真格处置房产时,才请求法院宽限时日,以便筹款。

执行法官限定一周内,被执行人将全部案款交至法院执行款专户。经过法官的努力,17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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