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车主朋友再开车上路的时候,都是小心翼翼,可是即便如此也难免被那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或者车辆给搞得十分头痛。为此不少车主还总结出了马路三霸,公交,出租,电动车;而在这三霸当中最让车主们头疼的估计就是电动车摩托车了,因为不少的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们总是抱着我弱我有理,其他车辆要为我让路这种心态,肆意的违反交通规则。
在以往的交通事故划分责任判罚当中,电动车自行车行人往往被作为弱势群体,即便是因为违反交通规造成了交通事故,最终也往往是要机动车车主来承担责任“背黑锅”。但是近日杭州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判决,却颠覆了大多数人们的这个观念,从此不再是我弱我有理,而是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去年的11月9日凌晨,杭州萧山电动车驾驶员任某,骑着一辆没有牌照的电动车,在瓜沥东灵路 由北向南骑行。在骑行至建设四路交叉口的十字路口时, 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而是直接闯了红灯横穿马路。而这时轿车驾驶员潘某,沿建设四路从西向东行驶也正好穿过路口,在和电动车驾驶员任某发生碰撞之后,急打方向盘避让 驾车撞上了路边的红绿灯灯柱。
最终事故造成,电动车骑手任某受伤,轿车驾驶员潘某抢救无效死亡,两辆车子损坏严重。事故发生后当地交通部门对事故现场调查后认定,电动车骑手任某 在骑行至路口时 ,没有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负这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最后经法院判定,任某因违反交通规定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被判刑2年6个月;除此之外任某还要对潘某的家属进行民事赔偿867352.14元。
这个判决出来之后,引起了不少网友们的热议。有网友说,这些年开车上路跟个孙子似的,路上见到什么都怕。也有网友说,平常无论是谁的责任,都是机动车赔电瓶车,这一次机动车终于扳回了一局,但确是付出生命的代价,悲哀啊,就是平时太纵容电瓶车在事故责任划分中的弱者呈现,使的他们更肆无忌惮的乱开。
确实如上面这位网友所说,以前就是因为在交通事故判罚当中,过分的照顾电瓶车或者摩托车的弱者身份,才给人们造成了这种假象,让不少人觉得我弱我有理,马路是我家想咋开就咋开。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什么车,既然违法了交通法规,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为法官们的这次判罚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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