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2月27日讯12月27日上午,济南市税务局局长杜锋带领相关局领导、机关部分处室负责人、各区县局有关人员到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听市民电话,解答市民涉税问题。针对12月22日宣布的新个税法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记者采访到了济南市税务局的杜锋局长。
据了解,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中规定,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这项新政涉及每一个老百姓,是一项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减税政策。这些减掉的税收都实实在在地进了老百姓的腰包,增加了每一个人的实际收入。
“比如说,在子女教育方面,每个孩子每月扣除1000元。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每月扣除400元。接受技能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有关证书的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在大病医疗方面,纳税人自付的医药费超过1.5万元的部分,在每年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每月扣除1000元。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别每月扣除800元、1100元、1500元。在赡养老人方面,每月扣除2000元。”杜锋局长说道。
杜局长还提醒大家注意,“在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实际操作中,扣除标准是有前置条件的。比如说,子女教育每月扣除1000元,这里说的子女是指从年满3岁开始一直到整个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赡养老人每月扣除2000元,对于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于非独生子女,要与其兄弟姐妹进行分摊扣除,但每个子女的分摊额度不能超过1000元。再比如说,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虽然都规定了一定数额的扣除标准,但对纳税人来说,在一个年度内只能选择一种情况进行扣除,要么扣除住房贷款利息,要么扣除住房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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