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扫黑除恶一线传来好消息----远赴山东抓捕犯罪嫌疑人的“4·23”抢劫案专案组凯旋归来,十六年前抢劫杀人案件得以告破。专案组辗转山东、河南、甘肃等地,相继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
“4·23”案件发生于2002年距今已十六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持刀、剪抢劫乘客,致使两名司乘人员受伤,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十六年来,泾阳县公安局始终紧抓线索不放松,全力推进破积案攻坚工作。专案组民警远赴多省市,昼夜奋战、觅迹寻踪、不辞辛劳、追凶缉恶,充分展示了泾阳公安是一支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战斗队伍!
“4·23”案件的侦破工作,充分体现了专案组民警迎难而上、不惧艰难、百折不挠、越战越勇的精神风貌,充分检验了泾阳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泾阳县委县政府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在深化细化上下功夫,明确目标任务,抓实工作重点,坚持高站位、深落实、硬措施、强保障,配齐配强扫黑办工作力量。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县扫黑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办职能,组织好各项工作,确保线索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认真履职履责,积极协作配合,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高位谋划、精心组织、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县公安局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33起、刑拘49人,移送起诉40人,侦破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1个,刑拘10人,破获刑事案件8起。
黑除恶显亮剑 千里追凶破积案
2002年4月23日早7时许,一辆从铜川开往西安的长途客车行至西铜一级路泾阳永乐段高架桥时,车上四名歹徒盗窃乘客财物,被发现后公然持刀、剪抢劫,司乘人员谢同某、谢群某、王某某上前制止并与四名歹徒展开搏斗。在搏斗过程中,谢同谋、王某某受伤,车主谢群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四名歹徒作案后乘坐尾随的一辆小轿车逃离现场。
案发后,泾阳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2002·4·23”抢劫杀人案侦破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初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侦破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追捕工作,但由于多方原因,案件始终未能告破。十六年间,办案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全局对几名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工作从未间断和放弃,泾阳县公安局新一任领导班子到任后,县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国强坚持“命案必破”的工作目标,重新梳理命案积案,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庞占喜要求刑侦部门锲而不舍,攻坚克难、抓捕嫌犯。
刑侦部门对命案积案中各类线索再次梳理,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多方开展案件调查工作。通过在大量摸排走访调查工作,最终该案主要嫌疑人宋某(男,50岁,三原县人)、史某(男,49岁,三原县人)藏匿于山东菏泽市和河南省三门峡市。得知情况后,县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靠前指挥,立即组织召开案情分析会,责成分管局领导抽调精干警力,分赴山东、河南全力开展抓捕工作。经艰苦工作、连续奋战,12月14日专案组民警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史某。
当日下午,在山东菏泽警方的大力配合之下,犯罪嫌疑人宋某落入法网。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史某、宋某对自己伙同郑某(男,46岁,三原县人)、张某(男,45岁,三原县人)等2人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继续开展抓捕工作,于19日上午在三原县渠岸镇将犯罪嫌疑人郑某抓获,23日在甘肃省天水市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宋某、史某、郑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来源:泾阳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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