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佑局一画一论(二十二)

刘佑局作品

对于艺术家个人来说,画什么,怎么画,则是社会赋予艺术家的选择权力。但是任何一件艺术作品的创作劳动过程一经完成,作品就具有了社会属性,它既属于劳动者个人同时也属于社会。可以说,除了非专业爱好“涂鸦”的准艺术家之外,很少有艺术家的作品是只为自己创作的。艺术家顽强的表现欲望就是一种“言说”的形式要求,而“言说”是需要通过观众和知音作出反应从而达到“言说”的目的的。这就需要在艺术家和受众之间建立起沟通的桥梁,这个桥梁的建设者不是别人,只能是艺术家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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