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下月实施 对电商监管将更严格

从最初的淘宝,到现在的微商、代购,如今网上购物渠道越来越多,但假货、骗局也时有发生。不过这样的现象很快会有所改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在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监管部门对电商的管理将更加严格。

相信很多人一打开微信朋友圈,就会看到各种营销信,冷不防还会出现一些“毒鸡汤”。对此,不少受访市民纷纷吐槽,多表示网购市场鱼龙混杂。

市民钱小姐说:“微信朋友圈上卖衣服、卖鞋、药品、药材的什么都有,卖花胶、燕窝的也有。有需要的话我也会买,不过只买自己信任的朋友的商品。”

市民谢先生说:“网购市场鱼龙混杂,不过有些东西在质量方面跟正规的产品差不多,那我就会去买,主要看自己怎么去判断。”

买到好东西当然好,但受骗蒙受损失的情况也不少见。

市民刘小姐说:“前段时间我有个朋友买减肥产品,刚开始交了一部分钱,货到了。然后又打款,对方也寄了产品过来。后来他再给对方打了3000块钱,对方就把他拉黑了。”

以前,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朋友圈的微商更是“零门槛”,这使得代购、微商处在监管盲区,出现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也难以维权。下个月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将把代购、微商等纳入监管范畴: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营业执照,包括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如果卖的是食品,还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需要依法缴纳税务;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的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电子商务法》还规定,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假货、劣质商品等,平台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同时禁止卖家恶意“刷好评”、“删差评”,以及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平台无故拒退押金等行为。

对此,市民刘小姐表示,《电子商务法》的实施至少能够让消费者和商家互相信任,减少被骗。有了这些规定,可能会给微商平台增加一些麻烦,但对用户来说则增加了消费保障。

(江门台记者林筱岚 编辑丁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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