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20000元担保钱,我们老两口吵吵闹闹了十年。多亏李法官帮忙,现在终于还上,我们也就安心了。”12月26日,当事人高某拉着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李玉培的手感激地说,还专程向该院送来了锦旗。
2007年7月,高某提供担保,帮朋友徐某在银行贷款20000元,约定还款期限一年。然而,贷款到期后徐某迟迟没有归还,被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高某负有连带偿还责任。
法院判决后,徐某不但没还款,还随儿子一起到外地打工去了,从此再无音信,高某便成了案件的唯一被执行人。高某自从女儿外嫁后,家里就剩下老两口,靠种田为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后来,在李法官主持下,高某与银行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每年偿还1000元。截至2017年底,累计已偿还10000元。
今年6月,失联了十年的徐某终于返回家中。李法官得知情况后,准备登门执行时,却发现徐某患癌症已病入膏肓。通过与其家人商谈,其家人对借贷之事不持异议,提出在徐某去世后再作论断。11月,徐某的丧事结束后,李法官再次上门与其家人沟通,按照银行同期利率计算,徐某需要承担本息50000余元。由于徐某从生病到去世,已用完了家里所有积蓄,无力偿还这笔欠款。考虑到徐某家庭实际困难,李法官及时将徐某家的情况向借贷银行进行了反馈,并通过与银行多次协调和磋商,减免了徐某所承担的全部利息。于是徐某家人心悦诚服的偿还20000元本金,其中10000元转交给了高某。至此,这起十年执行积案终于案结事了。(作者:伍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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