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路管员依法查处一起驾驶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且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的道路交通违法案件,交通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罚。
据了解,12月27日11时许,交警支队特勤大队路管员吴多惠、颜护彪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在天涯区三亚湾凤凰岛转盘路段,依法拦截一辆皖K0**88号的二轮摩托车并进行检查。经公安系统信息核实,交通违法行为人张某闻原持有驾驶证为C1,驾驶与其准驾车型E不符,且其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属伪造机动车行驶证。经询问,交通违法行为人张某闻(男,27岁)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交通违法行为人张某闻因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使用伪造机动车行驶证,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十六条第三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目前,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张某闻予以罚款6000元,并处行政拘留合并执行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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