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和宝马车相撞遭索赔13万,法院一查:罚宝马6万!

原标题:花垣:大货车和宝马车相撞遭索赔13万,法院一查:罚宝马6万!

法官火眼金睛辨真伪,当事人伪造证据遭处罚

当事人签收罚款决定书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符某驾驶大货车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与深圳某公司的宝马车相撞,经交警部门认定,符某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深圳某公司向花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符某赔偿损失,其中仅车辆维修费就有13万元,并附有深圳某汽车维修公司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花垣县人民法院法官田东林受理此案后,经核查案情,发现原告车辆仅有尾灯受损,而13万元的高额赔偿明显与常理不符。带着质疑,承办法官赶到怀化宝马4S店进行核实,得到的答案初步印证了法官的质疑,该型号车辆尾灯受损维修费最高不会超过3万元,原告明显有出具伪证的可能。

在将这一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后,该院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准确核实原告出具伪造证据的事实,主管法庭的易继业副院长亲自带队远赴深圳某汽车维修公司进行了调查取证。

在表明身份后,汽车维修公司总经理魏某如实向法官表明了事实的原委,本案原告深圳某公司从未将车辆交由该汽车维修公司修理过,只是向该汽车维修公司购买了13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鉴于原告深圳某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伪造重要证据,妨碍民事诉讼,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为严明诉讼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花垣县人民法院决定对深圳某公司罚款人民币6万元,该款目前已强制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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