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5 日下午 4 时许,芙蓉交警六中队中队长李杰在车站路解放路口执勤时,看到路口一台牌照为湘 A001** 的起亚牌小型白色轿车越双黄线行驶,李杰立即将车辆拦下检查。
当被要求出示驾驶证时,彭某首先拿出他妻子的驾驶证;得知需要出示驾驶员本人的证件," 他就拿出一张制作比较粗糙的驾驶证,我们一看这张驾驶证就觉得问题,随即引导他靠边。"
经查询得知,彭某并没有取得驾驶证。得知事情暴露后,他坦白自己还在考科目三。彭某今年 37 岁,从 2018 年 12 月开始连着考了五次科目三,可能因为水平等各种原因,一直没能通过考试。
他交代,自己非常想开车,但拿不到驾驶证,就想着去弄本假的。彭某在火车站附近看到办假证的小广告,就打电话联系上造假者,向其提供了身份证号码和相片,花 100 元购买了一本假驾驶证。
据悉,彭某驾驶的轿车其实是租车公司的车。目前,民警依法将车辆扣留,彭某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将面临罚款 3500 元,可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定要取得驾驶证后才能上路开车。一旦被抓住将面临严重处罚;此外,保险公司不会对无证驾驶的事故进行理赔。" 而且不管发生的交通事故是谁的责任,只要是无证驾驶,所有的责任都在你。"
潇湘晨报记者骆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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