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火“活雷锋”!为啥被刑拘 ?真相……

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董世杰 通讯员 孙伟杰)2 月 26 日,记者从裕华公安分局了解到,裕兴刑警中队辖区张女士家汽车车衣着火,一名好心男子帮她家将火扑灭,避免爱车被烧毁,然而这名 " 活雷锋 " 还是被警方刑拘。原来,这名男子正是放火的嫌疑人。

男子半夜救火感动车主

2 月 17 日 23 时许,家住石家庄市仓盛路附近的张女士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 路边停的冀 AXXXX 的车是你家的吗?车衣着火了,你快点来吧。" 张女士赶紧和丈夫骑电动车赶了过去,发现车身已经没有明火,但驾驶室位置处的车衣已经被烧出了大洞。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告诉张女士,刚才给她打电话的人就是自己,火也是自己扑灭的。小伙子称刚才路过此处时发现车衣起火,就用自己的羽绒服帮着把火扑灭了。为了及时通知车主,他又从前挡风玻璃处找到了联系电话。

张女士和丈夫非常感动,不住地对小伙子表示感谢。看到他因为救火手指被烫出水泡,连羽绒服都烧出了洞,张女士夫妻表示要补偿他的损失,可小伙子连连摆手谢绝并离开了现场。

2 月 18 日上午,裕兴刑警中队接到市民何先生报警称自己停放在仓盛路附近的汽车被烧了。值班民警任东亮和同事赶到现场后发现,起火车辆已经被完全烧毁,停在该车前方的一辆汽车的后保险杠位置也有明显的过火痕迹。

那几天的气候非常寒冷,甚至还时不时飘落小雪,车辆自燃的可能性不大,民警判断可能是有人故意放火。

路口监控拍到真实情况

监控显示,2 月 17 日 23 时许,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来到案发地附近,先是停在一辆盖着车衣的汽车边上,用打火机将驾驶室附近的车衣点燃后离开。时间不长又骑车回到了现场,脱下身上的衣服将火扑灭,并掀开车衣找到电话联系上车主。

2 月 18 日零时零六分,该男子将路南侧的另一辆盖有车衣的汽车点燃后逃离。仅仅一分钟不到,他又返回现场将火扑灭。可没过两分钟,男子再次将车衣点燃,而后逃之夭夭再也没有回头。

根据监控录像和调查走访,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是居住在附近某城中村的王某。2 月 21 日下午,民警依法将王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起初,王某坚称自己帮张女士扑灭着火的车辆是做 " 好事 ",后面那辆车起火被烧自己完全不知情。面对监控和民警的讯问,王某承认了自己放火烧车的犯罪事实。

据王某交代,案发当天晚上,他和工友一起喝了不少酒,酒后骑车回家时路过案发现场,因为最近诸事不顺,看到路边停放的汽车时,他随手摸出打火机将一辆盖有车衣的汽车点燃。离开现场没一会儿,王某突然有点后怕,又赶紧返回现场将火扑灭并通知了车主张女士。

时间不长王某又返回现场,将另一辆盖有车衣的汽车点燃。他曾将火扑灭,可最后还是脑子一热再次放了火,最终造成车辆完全烧毁,损失高达十余万元。

目前,王某因涉嫌放火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史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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