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自家娃也能拿补贴?未尝不可

据本地媒体昨日报道,有记者近日从广州市越秀区卫健局了解到,越秀区今年首次试水婴幼儿照护服务。越秀区经过甄选公示及筹备后,已正式委托唐尼翰博国际保育园越秀分园从3月开始,为越秀区常住人口家庭(包括户籍和流动人口家庭),提供25个1~3岁婴幼儿全天托育服务的公益学位,并根据项目推行的实际情况逐步扩充至50个。全天保育班托管费用超过6000元/人/月,伙食费另计。学费可打七五折。

婴幼儿的看护问题,是不折不扣的民生大问题。特别是对城市双职工家庭来说,谁来照看孩子,着实令诸多家长非常头痛。是照顾孩子,还是去工作,这是摆在他们面前的两难选择。这个问题的涉及面相当广,几乎涉及每个家庭。可以说,这是一个社会问题。既然是社会问题,公共管理部门就有责任去关注,去尝试解决,至少要尝试去改善。

很明显,越秀区的做法,就是公共管理部门的一种尝试。毫无疑问,这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一些家庭因之而受益。这是值得肯定的探索。但是越秀区的这种做法,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个是名额太少,受益面太窄;另一个是费用太高,一个月6000元,不是所有家庭都能负担得起。因此,还应该继续进行新的探索。

事实上,这个问题目前不可能通过单一的方式来解决,而是应该探索多元化的途径。越秀区的这种做法,就是多元化途径中的一种。在探讨多元化的途径之前,我觉得在理念上应该形成一种共识:婴幼儿的看护和教育问题,不是每个家庭的私事,而是公共事务,涉及公共利益,就如同中小学的基础教育那样。有了这样的认识,事情就好办了。既然是公共事务,那么公共管理部门就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在这样一个共识的前提之下,再进行多元化途径的探索。

依据传统和现实国情,我个人觉得,婴幼儿的看护还是应当以家庭看护为主。无论是从经济成本,还是孩子成长中身心健康来看,家庭看护都是最好的方式。但是一直以来,家庭看护都被看作是一件私事,没有纳入到公共管理部门的视野中来。这种观念是时候改变了,公共管理部门应该采取适当的政策鼓励这种方式。最好的鼓励方式莫过于补贴,补贴牺牲了工作带孩子的母亲,(当然也有可能是父亲),同时不能忘记那些牺牲了自己退休闲暇时光帮子女带孩子的爷爷奶奶。政府要补贴带自己孙子的爷爷奶奶?这听起来有些奇怪,但是只要我们把婴幼儿的看护看作是一件公共事务,事关公共利益,补贴其实也是顺理成章的。

另外一个途径就是培育和监管不同性质、不同主体、不同层次的托管机构。既要鼓励和规范商业性的托管机构,同时也要大力培育公益性的托管机构。公益性托管机构可以由政府兴办,也可以由公益组织兴办,另外还可以“向后看”,借鉴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办托管的经验,鼓励国有和民营企业,为本单位职工兴办托幼机构,帮职工带孩子。多管齐下,为年轻的父母解决后顾之忧。

无论是哪一种途径,百川归海,归根到底还是要公共管理部门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当然了,到底承担多大的责任,也要根据现实的条件来决定,不可能一步到位。但这个大方向是没有问题的,所有的努力都应该沿着这个方向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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