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卫民细说5名政协委员的“资格撤销”与“责令辞去”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叶承琪

3月2日下午,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新闻发布会现场,来自香港的媒体记者,问到了束昱辉等违法违纪政协委员的相关问题:

“去年,像学诚、权健的束昱辉,在微博上、社会上引起了广泛议论,全国政协对这几位政协委员的资格做出了撤销处理。那么,去年全年,全国政协到底撤销了多少名委员的资格?

另外,全国政协对加强委员资格的把关,是怎么做的?对委员的行为如何加强监督?未来,全国政协对委员的履职,有什么新的要求?”

针对此提问,大会发言人郭卫民表示,截止到2019年3月1日,有3名政协委员的资格被撤销。

“分别是广东省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公安部原副部长、党委委员孟宏伟,权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束昱辉。被责令辞去委员的有两人,一是学诚(中国佛教协会原会长),还有一个是君正集团董事局主席杜江涛。”

而关于政协委员的资格、责任和义务,郭卫民答道:

“去年修订的章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37条规定,对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处分或判刑,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的等等情况,不能被提名委员人选。”

第38条规定,对违反社会道德,或存在与委员身份不符行为的,应当及时约谈、经提醒仍不改正的,应责令其辞去委员。”

更多新闻发布会直播实录请戳以下相关链接:http://news.021east.com/china/tyzb2017/zxscfbh/index_K337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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