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人毒狗,狗死几个,事大了

在如今这个社会喜欢狗的人是对狗爱护有加,但是讨厌狗的人却是避之不及,有一些人甚至会想着消灭掉自己讨厌的狗。

可是如果这样做了,又会触犯什么法律呢?

江苏省的小曹前两天在大街上遛弯的时候,被一只流浪狗给咬了一下。小曹赶紧上医院去打狂犬疫苗,来来回回花了几千块钱。小曹便怀恨在心,想着一定要弄死这一条流浪狗。于是他便在菜市场买了几块肉,并且在肉里面放了毒,将这些肉块散布在流浪狗经常去的绿化带里,想着让这条流浪狗吃了被毒死。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想杀的没杀成,却害了几条无辜的生命,流浪狗没有吃这些肉,倒是毒死了几条无辜的宠物狗。宠物狗的主人就报了警。警察通过监控发现投毒的人是小曹,便把小曹带回了警察局。小曹说我这些肉,都是我想喂给那些流浪狗吃的,没想喂给你们的宠物狗吃,它们误吃了,我也不是故意的,难道不是故意就能撇清关系吗?

其实小曹构成了故意投放危险物质罪。因为小曹将煮熟的肉块放在行人和宠物狗经常经过的绿化带,投放时并没有考虑到被人吃了的严重后果。

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的是,有时候脑子一热,什么事都做,可是要害死人的。像小曹这样莫名其妙的背上了严重的罪名,还要去坐牢。你说亏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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