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盟、新势力,社交电商合规新出路

近日,用友薪福社云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华讯律师事务所在用友集团数字体验馆正式签署了“电商法税联盟”的战略合作协议。

“电商法税联盟”成立目的是:在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的行业合规背景下,为在电商行业合规发展做好保驾护航。

从2018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在电商行业掀起了新的合规浪潮。业内对该法的制定初衷、目的和执行力度都有不同的理解。作为北京华讯律师所联合创始人的张韬主任自2013年起开始参与了中国电子商务法的起草相关工作,在法律出台后,北京华讯事务所继续参与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释义》(电子商务法起草组编著)撰写工作,张韬主任图书编委。因此对《电子商务法》制定的初衷、目的及未来政策的走向有深刻的认识和实务能力。华讯律所张韬主任受全国多地政府邀请对《电子商务法》做深度解读。自2013年起至法律出台过程中,华讯律师所张韬主任参与了立法研讨、调研等系列工作,对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和司法、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层面有深入的研究,并从技术、信息、网络、法规等层面为电子商务法贡献力量。

(图片来源:华讯律所)

近几年云集、环球捕手、拼多多等社交电商的快速崛起,对传统电商的冲击非常巨大。社交电商是典型的社会化营销模式(平台和店主签订的承揽协议),其运营采用的模式主要是在线上分享链接、拼团、代购等。新的《电子商务法》通过“其他网络服务”将这些新形态和涉及主体纳入其中,明确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所以电商产品一直因为不用上税而使得自身商品能够卖出比线下商店便宜许多价格的时代已经过去,社交类电商企业要继续运营下去必将面临着的成本上升,税赋增加,利润减少,且缴纳税费要合理合规等一系列难题。社交电商行业已然是告别了野蛮生长的时代。失去了价格优势这一最强底牌的社交电商行业能否继续以前的辉煌?这就需要社交电商类的企业既要懂法,又要懂税。法税联盟针对现在的电商法所规定的条款,为社会化用工的企业量身打造一个合理合规的解决方案,既满足电商法的要求,又符合税收的政策,且让企业的收益最大化,让其无后顾之忧的专注于自己的业务,帮助企业平稳度过阵痛期。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在税的合规方面用友薪福社是行业的佼佼者,薪福社背靠强大的用友集团,根据在财务方面多年来的积累,在税务方面有着超专业的团队,极精明的见解,稳合规的操作。在电商法方面华讯是业内的专家,对于电商法的制定有深度的参与,对内涵有精辟的解读,对政策有深刻的理解,且对电商类案件有丰富的经验,能让电商行业将法律作为利器,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法和税是电子商务类公司最关注两个方面,前面是法,后面是税,缺一不可,法税联盟可以为有这样需求的企业提供一体化的解决方案,在未来的电商行业发展中,类似的联盟肯定会越来越多,队伍越来越壮大,用友薪福社和华讯愿做行业的领头羊,披荆斩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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