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女子偷渡入境,与南阳唐河一男子结婚

2019年3月4日南阳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第五大队民警和新区分局民警在沪陕高速翟庄收费站开展联合勤务检查时,在一辆发往唐河的客车上一名无身份证明且不会说汉语的女子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民警尤伟、郑春盎、凌虎成立即对其身份进一步核实,王琪铭、董蕾同志利用手机翻译软件与其进一步交流。经核实得知,该名女子系越南国籍,2018年9月偷渡入境,经人介绍和唐河县一名王姓男子举行结婚仪式,现已怀孕3个月,未持有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合法有效的入境证件。

因该女子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目前已移交唐河县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处理。

民警提醒

1. 非法入境是指外国人未持有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有效入境签证或合法有效的入境证件、或未从我对外开放、指定的口岸入境、或未经边防检查站查验而进入我国国境的违法行为.

2. 对非法入出中国国境的外国人,可以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处3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也可以并处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凤凰网河南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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