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互联网销售模式是极其不公平的

互联网销售简化了销售流程,使得一个网店只需要少数成本就能面向海量的消费者。而做大后,人员方面只需增加少数客服,发货人员等人工以及有限的仓库空间即可。

普通门店式销售,单个门店客流量有限,如果要面向海量的消费者必需得增加大量的门店数量,而且每个门店要增加与之匹配的销售与管理人员。这样线下销售不仅养活了房东,还养活了一大批管理,销售从业人员,使这些人也能在商品流通环节中获利,养活自己。

虽然互联网销售简化了交易流程,促进了商品更快地流通,使经济更加有效率,而且节省了大量的人力与开支,为老百姓带来了更加廉价的商品,但是带来的弊端也显而易见。其中最大的弊端就是,互联网销售导致财富越来越集中,往往一个类目的商品只有少数店子有海量销量,而其他店子无人问津,绝大部分人无法从这个类目的商品流通中获利。这种“损不足而奉有余”的“人之道”在互联网销售中显现得特别极端!更加别提现在的网络主播带货模式,使这一不公平越来越极化。

这种放纵的自由经济模式是极其不公平的!因为一个网店的销售好坏有时候真的是只凭运气,与个人的努力没多大关系。一个人不应该因为运气好而赚取过多的超额收益!特别是他因运气赚取超额收益时过度压榨了别人的生存空间!更不应该觉得自己运气好,所获得的超额收益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运气的加成让他在某方面做出成就时就是比别人容易。

这个世界的公平法则就应该是合理地量化运气与努力的权重,按照合理的权重来分配利益。一个好的社会应该让那些诚实的努力者也能在经济流通中分得一杯羹,而不是赢者通吃,输者被无情地抛弃!

最后,如果有人认为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这个社会正确的法则,那么他就该被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所淘汰!因为没有人能保证自己永远是赢家,在这种理论下,所有人都是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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