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即是美”,那“大”呢?

(从新浪博客搬家过来,新浪博客上线时间:2012-08-30 14:52:04)

近来,阿里巴巴在电子商务领域大力倡导“小即是美”的理念,通过理论研究、案例分析和网商评选等活动,在网商中引起较大反响,也引发了人们一些思考。

小网商是美的,那么,大网商不美吗?

小网商成长为大网商,是由美变丑吗?

阿里巴巴是小的,还是大的?主张“小即是美”的阿里巴巴自己美吗?

……

“小即是美”,在理论上会让人自然联想到舒马赫(E.F. Schumacher)的名著《小的是美好的(Small Is Beautiful)》,在实践中又会对网商未来的发展起到某种引导作用。

在此,想把自己的想法拿出来,求教大家。


我觉得,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小即是美”的这个“小”。

小,指的是企业或组织的规模吗?

在我看来,“小即是美”的这个“小”,与其说指的是企业或组织的规模,莫如说指的是资源消耗和获益主体。换言之,“小即是美”的理念,主张的是发展过程中的“小消耗”,主张的是让普罗大众的“小人物”即广大草根获益,这是根本;而“小企业”或“小组织”,只不过是实现资源“小消耗”和造福“小人物”目标的途径和方法而已。

这样的理解,符合舒马赫理论的要义吗?

答案是肯定的。

舒马赫是针对工业化进程中过度消耗了“自然资本”展开其理论分析的。他反对传统工业化进程中建立的“一套掠夺自然界的生产体制和一种肢解人类本身的社会模式”。他相信,是人的贪婪与嫉妒驱动人类无节制地消耗资源,从而摧毁人类自己持续发展的基础。他憎恶西方“实利主义”的哲学和经济学,批判凯恩斯“恶就是美,因为恶实用,美不实用”的观点,而赞美东方的“佛教经济学”源自以人为本的朴素、非暴力虔敬自然的发展方式。

他看重规模,不仅在书中有专门的章节讨论“规模问题”,而且用形容规模的“小”来为自己的著作命名,并且将规模的讨论贯穿始终,但他更强调的是规模背后的目的。“什么规模合适?取决于我们打算干什么。”他认为规模与结构相关,进而深入探讨技术、组织和所有制问题。他主张“道德的选择”和人类的自省,明确提出“自我克制为美”,通过采用“价格低廉,基本上人人可以享有”、“适合于小规模应用”、“适应人类的创造需要”的方法和技术来达成目标。


舒马赫的理论有其历史的制约。他虽然正确地看到和指出规模与结构相关,并力图在经济发展方式的层面揭示其中的秘密,但是,在传统工业化的背景和规模经济的语境下,他无法预知今天信息化、互联网为我们带来的巨大的新变化。

当然,我们不能苛求舒马赫,也不必指责他过分强调企业及组织规模的小型化,不必指责他看不到新技术、新型基础设施、新的资源配置和生产方式可以给企业或组织规模赋予全新的意义。舒马赫已足够伟大!但我们应该正确了解今天,了解今天企业或组织的大和小,不再非黑即白的对立;规模是第二位的,发展方式是第一位的,发展方式得当,大企业和小企业,都可以在资源“小消耗”和造福“小人物”上结合起来。

事实上,信息化、互联网的发展,已经让一些规模很大的企业以一种新的方式存在和发展,这样的大企业,比如阿里巴巴,不仅可以让广大“小人物”获益,而且成为众多“小人物”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前提条件;这样的大企业不仅有助于让广大小企业实现“小消耗”,而且在促进整个经济发展方式向“小消耗”转变。

这样的大企业、大平台,不是没有问题。比如,当初为小企业、小人物提供平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的平台,今天因其发展得太过巨大,又让小企业、小人物觉得生意难做了,就是问题之一;平台过大,参与者众多,泥沙俱下,管理与服务越来越难,一个小小的变动可能就会直接涉及数百万、千万人的切身利益,这也是问题。

这些直观看来是规模的问题,但其实,更是结构优化的问题。因此,解决的出路,在于精准化,而并非简单的小型化。

回到前面的问题,答案不言自明:

只要是“小消耗”,大网商也是美的;

小网商的成长壮大,发展为大网商也是美的;

为“小人物”发展提供条件的大企业、大平台,当然也是美的。

因为,他们所代表的新的发展方式,那种以人为本、与自然界和谐相处、可持续的发展方式是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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