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数家族的秘密,欧几里得的数学瑰宝:质数是有限的吗?

数学源于计数。

.整数家族

当人类需要计数羊的数量时,数字符号1,2,3,...就有了意义。为了表示不存在(无),数字 0 应运而生。

这些数字符号,和我们周围的自然世界,似乎有着某种既神秘,又天然、和谐的对应关系。我们称 0,1,2,3...为自然数

当两个自然数相加时,可以得到一个更大的自然数。

但当我们让两个自然数相减时,麻烦随之而来:

两个自然数相减,其结果不再是一个自然数。聪明的人类后来发明了负数,比如上面的减法结果是 -5。

至此,整数,这个完整的数字家族正式登场。整数,包含了负整数,0,正整数,他们就是整数家族的所有成员。

乘法与除法运算可以方便地处理解决分组问题。两个整数的乘法,其结果还是一个整数:

但是反过来做除法“分东西”时,有时候很愉快,比如:

不过,当一家6人分吃一个披萨时,数学表达难题会再度出现:


.整数家族的成员

我们来看看最愉快的情况。

当整数a,b做除法运算时,a÷b的结果可能是一个整数。这样“分东西”,大家皆大欢喜。这种情况下,就说a可以被b整除,把b称作是a的因子,或者约数

比如 20÷4=5,我们说20可以被4整除,4是20的因子,或者叫做约数。

有了这样的定义,我们聚焦正整数,就有如下两点明显的结论:

1.任何正整数都肯定可以被自身整除。

2.任何正整数都可以被1整除。

正整数家族中的数字,一个特点于是彰显出来。

有一些正整数,只能被1和它自身整除,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因子(约数)。比如,2,3,5,7,11,13,17,......

其余剩下的正整数部分,比如4,6,8,9,10,......,它们除了有1和自身这两个约数外,还有其他的因子。

根据这个特点,正整数家族成员被分为两大类:

1.只能被1和自身整除的,称作质数

2.其余的正整数,即除了1和自身外,还有其他因子的,称作合数

以上的说法,似乎回避了一个问题,1到底是质数还是合数呢?

在我们今天看来,1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其原因暂不解释。总之,正整数家族由三大类成员组成:

1.质数,如2,3,5,7,11,13,17,......

2.合数,如4,6,8,9,10,12,......

3.特殊成员 1,也被称为幺元(单元),英文名作 unit


.算术基本定理

每个正整数都可以被因式分解为质数的乘积,并且这种分解方式是唯一的(不考虑数字顺序)。

这是一个简洁而伟大的发现,在今天的初中就能学到的基本定理。在此不做证明,我们仅举几个例子说明:

比如21, 可以分解为 3×7;再比如120,可以分解为 2×2×2×3×5。不考虑数字顺序,这种分解的方式是唯一的。

反过来看:

将质数组合一下,通过不同的组合方式就可以产生出所有的正整数了。这就像极了每一个质数都是不同的原子,不同原子的组合形成了神奇的物质世界


.质数(原子)有多少个?

正整数的数量是无限多的,合数的数量也是无限多的。但作为数字家族的“原子”,质数也是无限的吗?如果不是,质数究竟有多少个?

为什么会存在这样的疑问?质数不应该也是无限的吗?

当我们观察质数时,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事实上,如果观察的列表够长,就能发现这样一个规律:

越往后,两个相邻的质数之间的差距越大。

这就自然有一种可能,会不会在数字大到一定程度后,再也不存在更大的质数了?于是,质数的数量就是有限的。

幸运的是,这个问题并不复杂,可以用一个简单的证伪(反证)来说明。

.让我们假设全部质数是有限的,总共有M个。

.因为是有限的,必然就存在一个最大(最后)的质数,假设这个最大质数是P

也就是说,“质数”家族是可以从小到大罗列出来的了:

2,3,5,7,.......,P


根据上面的算术基本定理,构造这样一个数字N:

现在,我们聚焦于N这个数字,看这样两个问题:

  1. N一定是大于(远大于)P的,对吗?答案是肯定的,

2. N是质数?还是合数?

根据我们的假设:P是最后一个、也是最大的质数,所以N肯定不是质数的。

这么说来,N一定就是合数了。

于是,N一定有至少一个因子(质数)。但从N的构造方式,我们已经可以看到:

N无法整除 2,3,5,......,P 中任何一个质数(因子),换句话说,根本就不存在这样一个因子。


一方面,根据假设N应该是合数;一方面,推论得到N根本不符合合数的特征,N不是合数。矛盾困境产生了!

这已经表明:我们关于存在最大质数P的假设根本就是错的!换言之,根本不存在最大的质数,质数的数量是无限多的。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