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以 3000 万美元就工人行李支票达成和解,法院通过

在加利福尼亚州法院奔波近十年后,一位加利福尼亚联邦法官终于批准了苹果公司在诉讼中以 3000 万美元达成和解,该诉讼指控苹果公司未能支付数千名零售员工在安全检查后所花费的时间。正式工作时间结束。


苹果去年同意了和解协议,周一美国地方法官威廉·阿尔苏普签署了该协议。

这起集体诉讼涉及加州约 14,000 名现任和前任 Apple Store 员工,每人将获得最高 1,200 美元的赔偿。

2013 年提起集体诉讼的员工在加州的 52 家 Apple Store 零售店工作。该诉讼称,Apple 安全人员进行的行李检查应在其工作时间内进行,而不是在他们下班后进行。

每次搜索需要 5 到 20 分钟才能完成,即使他们已经正式完成了一天的工作,也迫使工人留在商店内。托运行李的做法从 2009 年一直持续到 2015 年,当时苹果终于结束了这一程序。

该诉讼称,苹果在工作时间之外进行检查违反了加利福尼亚州的法律。但这家科技公司坚称,它必须检查行李,以确保员工没有带着被盗的设备或其他重要材料出门,并补充说,任何不同意这一安排的人都应该把行李留在家里。

在苹果与原告之间的长期争执中,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区地方法院在裁定工人确实可以通过不带包上班来避免搜查后于 2015 年驳回了此案。

但在原告反击后,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决定咨询加州最高法院,以更清楚地了解行李搜查是应该按时进行还是在员工自己的时间进行。

最高法院在 2020 年站在原告一边,称苹果商店的工作人员在等待搜索开始时“显然”仍在商店里,而且在搜索期间也是如此。

法院当时表示: “出境搜查让苹果员工在进行出境搜查之前不能带着个人物品离开办公场所,这给苹果员工带来了负担。” 它补充说,它的决定应该追溯适用,让苹果公司面临法官周一挥手通过的巨额 3000 万美元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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