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是如何处理的?当事人该如何配合交警工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又该怎么做?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交警处理事故的全过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接到122指令后,值班交警会立即赶赴现场,一方面抢救伤者和财产,另一方面勘查现场,收集证据,询问有关人员,以便尽快恢复交通秩序。如果是重、特大交通事故,交警会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报告。
在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勘察员与绘图员签名或盖章后,在现场的当事人也要签名或盖章;不在现场或无能力签字的,交警会安排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无见证人或当事人拒绝签字的,交警也会记录在案。
对逃离或驶离现场的事故当事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及时布置追缉,必要时还会向有关地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送协查通报。
因检验鉴定需要,交警有时要暂扣事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期限为20日。如果需要延期,经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不预付或无力预付抢救治疗费用的事故责任者,公安机关也可以暂扣车辆至损害赔偿调节终结。
因伤致残的事故当事人,在治疗终结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会在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书后30天内会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在事故死者尸体检验鉴定后,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对逾期不办理丧葬适宜的,在经上级负责人批准后,主管公安机关可派员强制处理尸体。
根据严重程度,交通事故可分为四个等级:
事故责任按以下原则推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事故发生之日起算,按以下时限作出:
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当事人,可按以下流程重新申请认定: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构成犯罪的,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如警告、罚款、暂扣或吊扣驾驶证、拘留等。
如果当事人有逃逸、破坏或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隐瞒事故真相,嫁祸于人等其他恶劣行为,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调解期限一般为30日,但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延长15日。对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丧葬事宜办理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规定期限内只能调解2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会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立刻生效。调解期满而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会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分别送交有关人员。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节,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直接财产损失费。
熟悉交警处理事故流程,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仅有利于事故现场及后续问题的处理与解决,还能使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在发生事故时,希望各位司机朋友都能正确处理,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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