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解决网约车的问题咱能不和传统出租汽车“栓对儿”?

《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已经两年时间了,两年来在各级政府和全行业的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也应该看到无论是巡游出租汽车还是网约车都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但是不知为什么,一谈到如何解决网约车的问题时,就有人拿出传统出租汽车的问题来做对比,甚至是拿出克隆出租汽车的问题硬是安在传统出租汽车的头上加以指责,感觉就是明显的“栓对儿”,矫情,而不是想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

我不知道“栓对儿”算不算北京话,但是意思就是把两个观点、脾气、趣味相反或相同的人撮合到一块,使其结合或者争斗的行为。

本来按照两个文件的精神,出租汽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应该是互补的关系,且是1+1>2的,但是不知为什么这两年总有些人希望把网约车与出租汽车割裂开来,甚至是想把网约车“单挑出去”享受什么互联网的“优惠待遇”,但是却忘了加上网约的车辆还是没有逃出运营车辆,而要是运营车辆就要有运营的规矩与相关的准入门槛。

最近,就有人在谈网约车管理的时候又搬出了传统出租汽车的管理问题,还与事故挂了钩,认为传统的制度和强硬的管理都解决不了网约车的问题,而解决网约车的问题要靠新技术,靠无人驾驶等等。

都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难道网约车的市场就没有方圆?而是无限大和没有边界?!但是国家的政策明确告诉我们,网约车没有法外之地,再新的技术也要有法律来保护,否则技术也会被仿冒或是被扭曲,甚至被利用。

有人在评论“栓对儿”时说,在国际事物中,也用拴对儿,至使鱼蚌相争,漁翁得利。传统出租汽车和网约车不应该是相争的鱼蚌,但是得利的却应该是广大乘客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所以,还是走出对出租汽车行业认识的误区吧,新技术只是提升服务的一种手段,绝不是管理的万能钥匙。所以,提醒一下,别陶醉在做一把万能钥匙就能开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网约车问题的锁,只有遵纪守法和规范经营才是最良性的和最公平的竞争,也是对你、我、他和所有人最好的保护。

因为没有安全的1,后边有再多的0也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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