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十类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的,以教育为主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 机动车驾驶室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指出后立即改正、排除妨碍的;

二、 机动车行驶途中由于路况、天气等原因,致使号牌被污水、泥尘遮挡不清,经指出后立即清除的;

三、 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车辆检验合格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或因挡风玻璃破碎,检验合格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 2 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四、 对未使用电子表单的车辆未按规定粘贴车辆保险标志,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或因挡风玻璃破碎,保险标志损坏,当场可提供 2 日内更换挡风玻璃发票或证明的;

五、 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系统查询驾驶人有驾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六、 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经系统查询车辆有行驶证,状态正常的,且无其他违法行为;

七、 驾驶人逾期未审验,不超过三个月的;

八、 实习期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

九、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十、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的。

编辑:张俊博

值班主任: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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