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哈尔滨市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哈尔滨市公安交管部门对4处电子抓拍摄录点位予以公示,主要将针对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机动车不按规定停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摄录。

交警部门提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驾车出行一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具体摄像点位如下:
1.公滨路(电碳路-幸福家园小区)
2.德强路(公滨路-金融专科学校)
3.三莫公路528km-200m处由北向南
4.三莫公路528km-200m处由南向北
来源:冰城+客户端
记者 孙莹

公益广告

|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