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醉驾、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日查获的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牌号码:川Q1***E
被处罚人:罗某
违法时间:2023年3月5日14时58分许
违法地点:筠连县中和村道1公里200米处
违法行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未达到50%(核载5人,实载6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车牌号码:川K8***0
被处罚人:李某
违法时间:2023年3月7日14时许
违法地点:珙县洛孔路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
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陶某奎
违法时间:2023年3月3日16时许
违法地点:珙县曹凤路
酒精含量:179.3mg/100ml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宋某财
违法时间:2023年03月09日14时41分许
违法地点:长宁县梅白镇东兴路
酒精含量:22mg/100ml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车牌号码:渝D0***5
被处罚人:周某波
违法时间:2023年3月9日11时许
违法地点:南溪区仙临镇乡道1公里800米处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车牌号码:川Q8***0
被处罚人:邓某林
违法时间:2023年3月8日15时44分许
违法地点:高县怀远街道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30%
处罚结果: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分
编辑:方世惠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