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A股分红派息实施暨“光大转债”转股连续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1818 股票简称:光大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9-030

转债代码:113011 转债简称:光大转债

转股代码:191011 转股简称:光大转股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19年6月18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光大转债将停止转股,转股代码(191011)停止交易。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光大转债恢复转股,转股代码(191011)恢复交易。欲享受本行本次分红派息的光大转债持有人可于2019年6月17日(含当日)前转股。

一、2018年度分红派息基本情况

1、2019年5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每10股派人民币1.61元(税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5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该公告亦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和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2、本行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光大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1、本行将于2019年6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刊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A股普通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并同时刊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自2019年6月18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光大转债停止转股,转股代码(191011)停止交易,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光大转债恢复转股,转股代码(191011)恢复交易。欲享受本行本次分红派息的光大转债持有人可在2019年6月17日(含当日)之前的交易日进行转股。

三、有关咨询

1、咨询机构:本行资本与证券事务管理部

2、咨询电话:010-63636363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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