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利电气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股票简称:百利电气 股票代码:600468 公告编号:2019-036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3098号文《关于核准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2016年1月非公开发行84,550,345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99,999,988.45元,扣除券商承销费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费用23,634,550.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6,365,438.32元。上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6)02007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董事会批准日 董事会届次 补充流动 使用期限 归还情况 资金金额 2018年6月26日六届三十二次 2亿元 自董事会审议已于2019年6月6日全额归还 通过之日起不 2018年12月12日 七届四次 2亿元 超过12个月 到期将归还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入以下项目: 根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终止电子式互感器项目及超导电力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6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957.23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278.00万元,实施现金管理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9,679.31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因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董事会七届九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八名,实际出席七名,董事杨川先生因公缺席,以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度,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监管指引第2号》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七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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