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授信不良的原因,你复盘过吗?

从近些年法人类呆账核销情况看,中小企业新模式不良授信核销项目占比超过五成。

在对中小企业新模式不良授信的核销和责任认定过程中,反映出授信业务叙做过程中存在的贷前调查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抵押物选择不当、创新产品风险预估不足等等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我们将中小企业不良成因做一梳理和分析,希望从业人员能从中吸取教训,促进授信业务良性发展。

1、贷前调查不审慎

贷前调查不审慎不能真实地反映客户的实际情况,是贷款不良重要原因。材料显示,部分机构未能认真摸清企业资产及真实经营情况,导致授信决策存在一定的失误,有的项目甚至放款两、三个月即出现不良,或仅形式上满足授信要求,对客户实际情况及资料的真实性未认真地核实、评价与分析,贸易背景存疑。如:

A.某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由一处一楼网点提供抵押。不良后发现该网点虽房产证注明为一楼,实为二楼,无独立的临街门头,为银行资产处置造成极大的障碍,其价值也大打折扣。

B.某行向某借款人发放流贷,但贷款发放后仅一个月法定代表人便去向不明,贷款逾期。

C.许多中小企业信贷提案中,借款人资产规模很大,担保人亦有相当实力,但在不良追索时,固定资产却不存在或为无证房产或已转手,应收账款无处追索,存款早已不翼而飞。

D.借款人的交易对手是其配偶、兄弟姐妺等情况较多,有的甚至和借款人是同一注册地。如,某行一次性为借款人发放贷款后,经查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同时为其交易对手公司的总经理,两家公司为同一注册地址,即一个公司两个牌子。再如,许多企业贷款用途为购买专业性极强的设备,如船用鼓风机等,但其交易对手均为本市的贸易公司而非生产厂家,银行虽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表面合规性审查,但对资金流、货物流无法有效掌握,对借款人与上下游交易对手之间是否具有实质或隐性关联关系亦无法有效判断,交易背景存疑。

2、贷后管理履职不到位

贷后管理目前仍然是中小企业授信较为薄弱的环节之一,也是不良形成的重要原因。

A、对授信批复中管理或争取条件落实不到位。为了防范风险,尽责和审批人在批复中加入一些贷后管理要求,如,对借款企业的每月水电用量监控、结算量要求、账户资金月往来额等等,有的项目还提出达不到要求需立即将贷款收回等。但在责任认定中发现,此类工作大多存在缺失,客户经理提供不出管理记录和收集的相关资料。重放轻管的现象屡见不鲜。

B、对企业账户资金、购销货物情况监控不到位。从这些不良的项目中我们不难发现,很多客户经理既不监控贷款资金使用,又不监控货物销售回款情况。如,某行仅凭财务报表及借款人提供的商业合同,为一家没有任何有效资产,没有任何银行授信的贸易公司核定20000万元授信总量,借款人一次性购买2000万元的沥青,再也没有任何贷后管理动作,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无力还款。责任认定中发现,客户经理未认真到企业实地核实库存,特别是未对货款销售和资金回笼情况进行跟踪。

C、对存量客户简单惯性管理,退出、压缩主动性不足。对于一些与银行有多年授信关系的客户,在管理中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担保风险、行业风险未能认真分析,对企业股权变更、改制、主营业务转移、亏损等问题麻木不仁,贷后管理形成了惯性思维,只要企业能维持经营,授信总量年年维持调整。既不考虑改善授信条件又不考虑压缩或退出,企业一旦出现风险,银行才发现企业早已成空壳或严重资不抵债。如某行与某服装有限公司自2001年建立授信关系,合作情况良好。由于借款人法人涉及民间借贷,在银行为其连续开出四笔国内信用证后,借款人法人跑路。后经该行了解,借款人自2013年便涉及民间借贷,但该行在当时的管理中,惯性思维,认为借款人为长期多年合作老客户,不会存在问题,在后期授信业务叙做中放松了警惕,导致授信出现风险后,借款人及保证人均无有效资产,授信形成损失。

3、抵押物选择不审慎

抵押物选择不审慎,评估值虚高,不能有效覆盖风险。为提高授信份额,借款人往往依据贷款金额和抵押率倒算评估价值,评估值严重背离其市场价值。如,某行为借款人发放贷款1700万元,抵押物为第三人提供的五套商业用房。贷款发放不足1年贷款出现欠息。后经了解发现,该抵押物为第三人积压的闲置房产,实际价值不超过1000万元。再如,有的借款人使用林权或海域使用权做抵押,其授信时评估价值往往数千万元,但在进行不良处置时,要么面临使用权即将到期,要么无法处置。变现评估价值仅为几万元,押品价值缩水超乎想象。

4、发放审核未起到应有的风险防控作用

中小企业发放审核的职责仅负责批复条件落实的表面合规性,虽然在贷款发放时采取的是受托支付,但贷款交易背景存疑,贷款用途不符合日常所需,甚至违背常识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有的借款人一次性购买600万元的饲料;有的一次性购买2000万元的婚纱;有的一次性购买500万元的GPS,上述即便没有专业信贷知识也可以判断是非的情况屡有发生,仅因为其授信条件表面合规即可以通过银行层层审查,顺利放款。

5、对创新产品落地后的跟踪、指导不到位

在中小企业大发展的时期,为提高银行市场竞争力,加快授信业务的发展,在授信产品上也不断创新,但部分新产品投放市场后,过多注重业务量,对落地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关注较少,虽在一定时间内业务量有了大幅提升,但同时授信风险也凸显,怎样缓释未能充分考虑。

6、对担保公司管理不到位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难的问题,担保机构应运而生,银行在授信中也引入担保公司担保的机制,但近年来一些担保公司受盲目扩张(如在各地设立分公司等)、管理不善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亏损、担保信用不足,且存在抽逃、拆借、挪用资本金等违规经营现象,造成资本金不实或结构不合理的情况,不具有担保能力。而条线管理中对担保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未能及时掌握,对担保额度的管理未能有效控制,导致担保公司担保授信风险不断加大,部分授信形成损失,甚至对银行造成一定的声誉风险。如,在与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的合作中,该公司在全省多地均设立分公司,由于对其实体的经营情况未能掌握,且对其担保额度未能有效控制,其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达数十亿元,已严重超出其担保能力,导致其担保授信不断出现风险,且由于其向借款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在借款人结清贷款本息后不能正常退还客户,给银行贷款管理和舆情管控带来较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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