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9-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孙公司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华荣”)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为保证新疆华荣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为该笔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新疆华荣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2,000万元项目贷款,用于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为保证新疆华荣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为新疆华荣不超过32,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全程担保,期限不超过15年(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同时,项目采用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2019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为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疆华荣提供上述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新疆华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住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人民南路北桥(木垒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楼)。
(三)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五)法定代表人:汤喜成。
(六)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七)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风力发电,风力资源开发投资,风电设备检修与调试,风力发电产品销售业务。
(八)新疆华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华润通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九)新疆华荣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不超过32,000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具体期限以保证合同为准)。
(四)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一)为保证新疆华荣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新疆华荣不超过32,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
(二)公司董事会在对新疆华荣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新疆华荣本次贷款主要用于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三)新疆华荣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6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1,000,921万元(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不含已审议取消和保证期届满的担保),实际担保总额466,601.56万元人民币(按照2019年6月25日汇率折算),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24%。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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