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程合红:“老鼠仓”案件呈现出三个新特点

e公司讯,证监会法律部主任程合红在6月28日最高法和最高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老鼠仓”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是主体范围不断扩展,行为主体由以往常见的基金经理扩展到其他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二是行为表现更加多元,由以往直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逐渐发展到通过出售未公开信息、交换未公开信息、利用未公开信息为他人账户交易等新形式获利;三是违法所得巨大,据统计,不少案件的当事人违法收益超过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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