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公告,公司于6月28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就公司与徐冲连等22人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做出调解。经最高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双方一致认为案件损失存在一定的证券市场风险因素。顺灏股份同意按照案件一审判决认定的徐冲连等22人损失的30%向上述各当事人补偿损失。上述补偿款共计667,838.15元,以及应当由顺灏股份向徐冲连等22人支付的一审诉讼费用共计8455.71元,顺灏股份已实际付清。
来源: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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