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所有已核定票种的发票都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领取。
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以下发票的票种初次核定: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定额发票。其中定额发票提供给已核定定额的个体工商户。
其他种类发票的初次票种核定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纳税人可以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以下发票的票种核定调整(增版增量):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五联)、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六联)、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其他种类发票的票种核定调整(增版增量)请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电子税务局根据纳税人的行业类别和动态信用积分自动配票,信用积分高的纳税人能够比信用积分低的纳税人领到更多的发票。
电子税务局根据纳税人相关信息进行智能分析,向每个纳税人展示其所能领取的发票种类:已核定票种信息的发票种类全部展示,新增加发票种类仅展示其能够申领的发票种类。例如,不属于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系统不会向其展示增值税专用发票。
(1)一般纳税人。
(2)符合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符合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是指,纳税人的行业类别或附属行业属于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票种核定信息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领用数量 = 发票最高持票量 – 结存发票份数
发票最高持票量由系统根据纳税人动态信用积分、行业类别等指标自动计算。
纳税人申请领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或数量超过了电子税务局自动配票规则的,将转后台由人工审核办理。
发票领取方式有办税服务厅领取、自助机、自助取票柜和邮寄领取几种,系统会根据纳税人所属主管税务机关所支持的配票方式进行展示。选择前三种领取方式时需选择税务机关地址,选择邮寄方式时,收件地址为税务登记中的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
D级纳税人和辅导期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发票申请,但需到办税服务大厅完成预缴和领取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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