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万户股东踩雷!老牌军工ST抚钢虚增19亿利润遭证券会重罚60万



刚刚因未如期发财报遭遭证监会罚款总计102万元的老牌军工特材研产单位——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抚钢”),又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如下:

ST抚钢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及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一、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六十万元的罚款;

二、对赵明远、单志强、董事、孙启、张晓军、王勇、姜臣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三十万元的罚款;

三、对邵福群、王朝义、高炳岩、董学东、魏守忠、张玉春、赵明锐、孔德生、鄂成松、刘振天、孙立国、崔鸿、单永利、王红刚、张洪坤、徐德祥、周建平、刘伟、朴文浩、张力、唐丽、李刚、赵光晨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十万元罚款;

四、对徐庆祥、赵振江、张鹏、国长虹、李茂党、伊成贵、邵万军、刘彦文、张悦、武春友、赵彦志、李延喜、高岩、姚殿礼、权日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五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赵明远、单志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王勇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董事、孙启、张晓军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姜臣宝采取十年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ST抚钢是东北特钢集团旗下重要的生产基地之一,是中国不可替代的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等高科技领域使用特殊钢材料的生产研发基地。2000年12月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2年资产总额100亿元,现拥有员工8657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48人,具有年产钢100万吨,材90万吨的生产能力。

ST抚钢以特殊钢和合金材料的研发制造为主营业务, 主要产品为合金结构钢、工模具钢、不锈钢和高温合金。公司经营模式为传统的特殊钢和合金材料研发、制造和销售模式。 抚顺特钢始建于1937年,因其装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品种齐全,质量优良曾长期雄居国内特钢行业排头兵位置,为新中国的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等高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据了解,抚顺特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通过伪造、变造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修改物供系统、成本核算系统、财务系统数据等方式调整存货中“返回钢”数量、金额,虚增涉案期间各定期报告期末存货。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累计虚增存货1,989,340,046.30元,其中2010年虚增存货71,002,264.3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11%;2011年虚增存货487,921,246.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6.22%;2012年虚增存货559,851,922.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5.56%;2013年虚增存货184,446,258.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60%;2014年虚增存货185,060,636.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59%;2015年虚增存货163,090,290.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26%;2016年虚增存货186,675,886.00元,虚增存货数额占当年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51%;2017年1月至9月虚增存货151,291,544.00元,2017年1月至9月虚增存货占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期末总资产的1.20%。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二、抚顺特钢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2013年至2014年,抚顺特钢通过伪造、变造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等方式虚假领用原材料,将以前年度虚增的存货转入在建工程,虚增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期末在建工程。2013年至2014年间累计虚增在建工程1,138,547,773.99元,其中2013年虚增在建工程742,930,278.00元,2014年虚增在建工程395,617,495.99元。

抚顺特钢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三、抚顺特钢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固定资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

2013年和2015年,抚顺特钢通过伪造、变造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等方式将虚增的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虚增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期末固定资产,2013年和2015年累计虚增固定资产841,589,283.99元,其中2013年虚增固定资产490,692,688.00元,2015年虚增固定资产350,896,595.99元。

抚顺特钢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期末固定资产余额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四、抚顺特钢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14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将虚增后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虚增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期末固定资产折旧额,2014年至2017年9月累计虚增固定资产折旧87,394,705.44元,其中,2014年虚增固定资产折旧14,381,330.42元,2015年虚增固定资产折旧18,174,433.94元,2016年虚增固定资产折旧31,336,537.76元,2017年1月至9月虚增固定资产折旧23,502,403.32元。

抚顺特钢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数据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五、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通过伪造、变造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修改物供系统、成本核算系统、财务系统数据等方式调整存货中“返回钢”数量、金额,将应计入当期成本的原材料计入存货,导致涉案期间少结转主营业务成本1,989,340,046.30元,其中2010年少计71,002,264.30元,2011年少计487,921,246.00元,2012年少计559,851,922.00元,2013年少计184,446,258.00元,2014年少计185,060,636.00元,2015年少计163,090,290.00元,2016年少计186,675,886.00元,2017年1月至9月少计151,291,544.00元。

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主营业务成本数据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

六、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0年至2016年度、2017年1月至9月,抚顺特钢通过虚增存货、减少生产成本、将部分虚增存货转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进行资本化等方式,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901,945,340.86元。其中2010年虚增利润总额71,002,264.30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公开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的175.87%,抚顺特钢在2010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2011年虚增利润总额487,921,246.00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公开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的1322.84%,抚顺特钢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2012年虚增利润总额559,851,922.00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公开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的1794.71%,抚顺特钢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2013年虚增利润总额184,446,258.00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公开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的597.16%,抚顺特钢在2013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2014年虚增利润总额170,679,305.58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公开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的245.22%,抚顺特钢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144,915,856.06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公开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的67.94%;2016年虚增利润总额155,339,348.24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公开披露的当期利润总额(追溯调整前)的130.40%,抚顺特钢在2016年年度报告(追溯调整前)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2017年1月至9月虚增利润总额127,789,140.68元,虚增利润总额占公开披露的2017年1月至9月利润总额的158.50%。将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后,2010年至2014年以及2016年(追溯调整前)共计6个年度,抚顺特钢由盈利转为亏损。

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利润总额数据与事实不符,存在虚假记载。(第一纺织网-俊马财经 mar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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